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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废气治理方案-酸雾废气净化治理工程

发布:2022-03-02 08:09,更新:2022-03-02 08:09

          碱洗车间,硫酸铜工序,铟回收工序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酸雾废气,如未经治理直接排放在大气中势必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为有效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同时为决策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国务院253号)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治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甲方决定对其进行治理,使酸雾废气治理后达标外排。为此我公司在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结合有关技术资料、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政府文件,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废气处理工艺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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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洗过滤塔

酸洗废气整体处理设备


2.1 污染源的种类

生产产生酸雾废气,主要是在生产产生一定量的酸雾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是、H2SO4、NH3.H2O、As、HCl、等气体,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在处理工艺上,首先考虑将这类物质尽可能地净化处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3.1 编制依据

3 .1.1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7)《化学工业“十五”规划》(国家经贸委);

8)《 市环境保护条例》;

9)《 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3.1.2主要规范和工程设计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

《建筑制图标准》(GBJ104-8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

3.1.3处理废气量与浓度

依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本系统废气排放量:80000 m3/h。业主提供的酸雾大含量57.1315mg/m3,氨气1747.28mg/m3,总砷8.8×10-6mg/m3(8.8ppm),氯化氢 19mg/m3.

3.1.4废气处理后浓度

经治理后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要求。

3.2 编制原则

(1)执行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政策和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

(2)烟气治理工程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3)采用技术成熟、工艺先进、易于操作管理的处理工艺,系统操作、管理及维护简便,工程投资省,运行费用低。

(4)处理工艺中选用的设备应与该厂现有设备配套,不影响该厂现有设备的正常运行,兼顾原有的设施,因地制宜,降低投资成本。

4.1 工艺流程选择

针对生产产生的酸雾排放所含物质,治理方案考虑采用喷淋塔进行处理。喷淋塔是利用吸收的原理来达到处理废气的目的。

吸收法处理是利用液态吸收剂处理气体混合物以除去其中某一种或几种气体的过程。在这过程中会发生某些气体在溶液中溶解的物理作用,这是物理吸收。也有气液中化学物质之间发生化学反应,这是化学吸收。吸收作用常用于气体污染物的处理与回收。

吸收法的特点是既能吸收有害气体,又能除掉排气中的粉尘,吸收法分为物理吸收和化学吸收两种。物理吸收是用液体吸收有害气体和蒸气时纯物理溶解过程。它适用于在水中溶解度比较大的有害气体和蒸气,一般吸收效率较低。化学吸收是在吸收过程中伴有明显的化学反应,不是纯溶解过程。化学吸收效率较高,是目前应用较多的有害气体处理方法。本工艺采用的方法就是利用物理与化学的方法处理废气的,化学吸收过程采用NaOH溶液做吸收剂。

应用碱液吸收有害气体时,碱液浓度的高低对化学吸收的传质速度有很大的影响。当碱液的浓度较低时,化学传质的速度较低;当提高碱液浓度时,传质速度也随之增大;当碱液浓度提高到某一值时,传质速度达到大值,此时碱液的浓度称为临界浓度;当碱液浓度高于临界浓度时传质速度并不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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